各位相关领导,您好!我是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人士,在此质询一下在外反万人员,元月15前在分水镇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收费62元,元月15号后做核酸的收费是74元,怎么又可以用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相隔才几天的时间涨价这么快,国家成品油也没有涨这么快,请问相关领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谢谢!
受理部门回复
网友你好!收悉你反应的问题,从分水卫生院了解到,根据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内应检尽检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补充通知》(万州卫〔2020〕132号)《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愿检尽检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总费用等于50元加上体外诊断试剂盒联盟区域集中采购价之和,自愿检测人员检测费用不在医保报销及财政保障范畴,采样医疗机构按67元/人收取检测费用。1月7日至1月15日,因新冠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按医共体检测单位(三峡医院)结算标准为62元/人次,卫生院新冠检测费按62元/人次收取;1月16日起,为与三峡医院收费及结算标准(63.08元)一致,卫生院按照63元/人次收取。因标本采集、登记和系统录入需要,按照“一般诊疗费”管理规定,卫生院门诊收取一般诊疗费9元/人次。一般诊疗费凭本人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报销8元,本人自费1元。核酸检测人员医保报销之后,本人合计实际支付64元;未参保、未带医保卡且不配合激活电子医保凭证者合计支付为72元。
分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