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5 15:43:00 万州网络问政
咨询:
我都50岁了,想把公积金取出来翻新一下房子,一问却要两年不上班才能取,我在网上查了一下甚它省份都没这样的政策,难道要翻新房子都不能取出吗,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解决一下
问政回复:
您好,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可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翻建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翻建住房实际支出,须提供翻建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如您还有什么疑问,可电话咨询58248828,联系人:张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