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 16:55:37 阳光重庆
诉求内容:
本人居住在红光村十组兰池沟89号,由于住房修建时间已年久,存在安全隐患,于2018年8月向太白街道红光村委会申请危房改造,但村委会以要修公路为由拒绝批准。现一年多过去,公路却一直未修建,因危房在公路边上若此房倒塌伤及路人,这个责任由谁承担。
回复详情:
回复单位:万州区太白街道
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红光村十组是城市规划区内,你家于2018年8月17日递交申请改建,街道街道申请后与万州区规资局国土所到实地查看,测量坐标后,现场向你作了回复,因你的房屋位于规划的道路红线范围内,国土所未同意你改建房屋的申请,你当时并未提出异议。
二、规划道路为:万州区太白岩山顶公园环线。
三、居民房屋若属危房,应自行拆除排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