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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2021-1-9 10:24:10 万州风水坝公墓

渝民〔2020〕250号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转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 全面提升疫情防控等级
 
        全球范围疫情来势凶猛,我国面临严峻的境外输入风险,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同时,冬季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加之元旦、春节临近,返乡外出人流增多、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政治性、严峻性、复杂性和持久性,从做到“两个维护”出发,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把疫情防控和应急值守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在统筹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高度去思考、定位和开展。要在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单位特点和自身情况,全面提升疫情防控等级,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二、 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一要严格压实责任。要强化对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对本区县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压实区县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和个人“四方”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到点位、到环节,坚决守住民政系统“零感染”目标。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二要落实制度规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及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10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20〕142号)、民政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20〕167号)、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19号)、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版)〉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0〕61号)等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市民政局制发的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文件和清单,逐项对照抓好落实。三要突出重点环节。要组织养老、殡葬等相关工作人员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全程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严格做好出入机构管理、日常防范、监测观察、核酸检测、专门管理、心理疏导、食品卫生、清洁消毒等措施。要妥善处理群众接服务对象回家过节、返回机构等情况,严防疫情在机构内发生和扩散。统筹“两节”前后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类隐患。
 
        三、 扎实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疫情防控
 
        一要加强人员离渝报备。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应带头在渝过节,减少不必要出行,确需离渝外出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局主要领导按规定提前3天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其他局领导应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并告知局办公室备案,并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须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局主要领导批准,报局办公室备案,并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其他负责人须经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局领导批准,报局办公室备案,并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其他干部职工报本单位、本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离渝外出不能前往疫情风险区,返渝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向审批方报告检测结果。二要合理安排政务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尽量召开视频会,严格控制会场人员规模,50人以上活动应当指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三要做好监测预警。要进一步抓实监测预警基础性工作,做到无盲区、无空白、无遗漏,不断提升“早发现”能力。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异常信息报告,落实好各单位、各处室主体责任,在局系统形成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四要加强个人防护。要强化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引导干部职工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习惯。
 
        四、 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要备齐人员物资。要保持现有指挥体系不变、防控队伍不变、防控力量不减,积极筹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和其它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特别是对一些紧缺防疫物资,要提前采购储备,妥善储存保管,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二要抓好应急处置。要结合前段时间民政系统出现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举一反三,结合实际,进行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认真梳理弱项,抓紧补齐短板,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强请示报告,一旦单位出现疑似疫情风险苗头,要在初步核实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按程序、按规定向市局报告,为局党组研判形势、稳妥应对创造条件、争取主动。遇有突发情况,要沉着冷静应对,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疫情蔓延扩散。三要加强检查督导。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重点督查落实“四方”责任及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及物资储备、强化日常管理和个人防护、民政服务机构及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坚决避免检查督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达到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作用,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平稳。
 
        五、 严格节日值班各项工作
 
        一要周密部署值班工作。要统筹安排好元旦、春节值班工作,及时将值班安排报市局办公室。要提前做好设备、物资、通信等值班保障工作,加强值班人员培训,让其掌握值班工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流程。要采取电话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各项值班规定落实,市局将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将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二要压紧压实岗位责任。要按照疫情防控和带班值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提倡主要负责人带头带班,其他负责同志主动参与带班。严格落实24小时坚守岗位要求,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非值班人员接听电话等现象。带班值班人员要做好工作衔接,及时掌握主要负责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准确掌握本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情况。三要提升值守应急能力。要强化值班信息报告的时效性、主动性,及时报送各类预警性苗头性信息、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敏感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做到事发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后续处置情况及时报告,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通畅。紧急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四要关心关爱一线人员。要按照市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要求,对善于驾驭风险、应对突发情况的一线人员加强培养使用。要优化值班环境,改善值班软硬件条件,备足防疫物资,全力保障一线人员值班、防疫、休息、就餐等工作需要。要关心爱护一线人员,统筹安排好值班补休和补贴发放,保障正常福利待遇。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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