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16:26:45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万州区
万住建用招公字[2020] 1号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委(以下简称“房屋所有人”)位于万州区万丰路358号、360号观音岩人防工程口部管理房两间约60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对外公开招租使用,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文件依据: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令35号、36号);2、《关于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租赁管理的通知》(万州财资发[2014]39号)。
二、招租基本情况
房屋地址 |
楼层 房号 |
建筑 面积 (㎡) |
第一年租 金起始价 (元) |
租赁 期限 |
每年 递增 |
用 途 |
竞租 保证金 (元) |
万丰路358号、360号 |
|
60 |
10900 |
3年 |
5% |
|
2180.00 |
1、第一年使用费为第一年的成交价。以后每年在上年使用费基数上递增5%。第一年使用费在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交清,以后每年使用费在上一年使用期届满前一个月交清。
2、使用期间,使用人承担工程口部管理房内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管控主体责任,不准在工程内从事非法集会活动;不准在工程口部管理房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准在工程口部管理房内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环境污染的物品;不准在工程口部管理房内从事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由于该房屋具有人防战备功能,不准改变工程的原有结构,工程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主体责任由使用人负责;若需装修,应经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且交还(或收回) 工程时,房屋所有人对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3、使用期间,使用人必须承担相应的“门前三包”,自行负责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发生任何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使用人承担。
4、使用期间,使用人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不准改变用途,不准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或者与他人交换该房屋。
5、使用工程口部管理房时,由使用人自行依法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税务、环保、卫生、公安等手续)并合法经营,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本次招租按房屋的现状招租。
三、竞租须知
1、 凡参与竞租人,须是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凡参与竞租人,在缴纳竞租保证金前,请到现场详细踏勘,全面了解竞租标的的现状情况和潜在风险。未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详细踏勘而参加竞租的,责任自负。
3、凡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即视为已自愿认同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1至附件3的所有条款和内容,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4、凡参与竞租人,必须于2021年1月19日14:00时至15:00时,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现场刷POS机的方式,将竞租保证金缴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账户,并凭竞租保证金缴纳凭据、有效证件【法人参加竞租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交原件);自然人参加竞租的,须其本人参加并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办理竞租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并领取竞租号牌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
5、凡参与竞租人,应足额缴纳该标的的竞租保证金。该标的竞租成交后并在竞得人与招租人签订《观音岩人防工程口部管理房使用合同》时,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租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本次竞租采用密封报价方式,最高价为第一年人防工程使用费的成交价。竞租人必须以不低于本公告确定的相应标的的第一年使用费的起始价应价(或报价),否则其应价(或报价)为无效应价(或报价)并视为其违约,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向招租人支付的违约金。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竞租人成为竞得人后,应立即当场与招租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向招租人交清第一年使用费,在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与招租人签订《观音岩人防工程使用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自愿放弃承租该房屋的权利,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向房屋所有人支付的违约金,该工程由所有人另行处置。
8、公告期限:20天,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9日。
9、报名时间:2020年1月19日14:00时至15:00时。
10、报名地点: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心连心广场闽天会展中心三楼)。
11、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12、竞租地点: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心连心广场闽天会展中心三楼)。
13、其它未尽事宜以本公告附件1至附件3的相关条款和内容为准。
四、特别提醒:
1、由于本次招租系按房屋的现状招租,请参与竞租人到现场详细踏勘,全面了解房屋的现状情况。
2、由于凡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即视为已自愿认同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1至附件3的所有条款和内容,故请参与竞租的在缴纳竞租保证金前认真、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1至附件3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五、联系人及电话: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石明全,张永生,办公地址: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1003室,联系电话:58115273,13635301428,15223925127。
附件一:《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观音岩人防工程口部管理房竞租规则》
附件二:《竞租成交确认书》
附件三:《观音岩人防工程口部管理房租赁合同》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