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2 19:20:53 看万州
近日,《重庆市河长制条例》(下称《条例》)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明确了河长制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以及监督考核等内容,为更好实施河长制提供了依据,推动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
《条例》规定,按照行政区域管理与河流流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需要履行相应职责,并将河长履职情况、河长制实施情况纳入督查内容,河长履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为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由上级河长、河长办公室、监察机关或者本级总河长根据不同情形、后果,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提醒、约谈、通报甚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从而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倒逼各级河长守河尽责。
区河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万州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0.2万人次,与河库警长、河检长以及相关执法单位开展协同巡查、联合执法活动50余次,发现并解决问题近千个。围绕第1号、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落实,万州开展了一系列河库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污水“三排”现象以及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问题,全区河流水质逐年提升,河库面貌明显改善。下一步,万州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持续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进一步压紧压实河长制责任,着力提升河流管理保护水平,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