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24 11:08:23 阳光重庆
诉求内容:
您好,我是万州区周家坝北城中心3-*业主,我从2020年7月13日首次介入接房,发现的问题如下:
1.门带窗位置的墙体喷漆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只有面漆,无底漆和腻子,这容易导致面漆掉落)2.卫生间防水涂料施工不合格(基层未处理到位,刷防水涂料后有空洞和钢丝网外露) 3.护窗栏杆焊接后未处理(焊接后未对焊点打磨和喷漆)4.部分安全玻璃外侧无玻璃胶。5.部分空调洞未打通,且有未使用套管的情况,客厅空调排水管道未连通(无套管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是后开洞,如是在剪力墙上的后开洞那是否存在主体结构破坏6.入户门无门垛,门扇打不开90度,而且连接点未使用预制块,对于门自重和使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和不便7.内墙抹灰前未浇水(空鼓严重)。
为维护业主自身权益,我从7月13日起不下于五次要求物业方(怡乐物业)对其整改,因本人急着装修婚房年底好安排结婚事宜,截止2020年8月9日,仍未动静,并再次要求进行整改,8月29日发现整改后的入户门边框未收口,中间部位连接点的膨胀螺栓缺失。本人因着急装修不得不于2020年8月29日先接房了。对于怡乐物业管理公司及北城中心的物业管理人员,在我正当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尽其职责,并从2020年8月17日起收取物管费,我正式投诉万州怡乐物业管理公司北城中心物业管理人员不作为的情况。 感谢阳光重庆给了我们这样一个平台
回复详情:
您好! 您反映“北城中心3-*房屋质量问题及物业公司服务问题”的信访事项收悉。我委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认真调查,现调查结束,答复如下:
一、房屋质量问题 经现场查看,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委已责成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二、物业公司服务问题 北城中心的建设和物业服务是由两个不同主体的企业实施。物业公司在配合建设方交接房过程中,对业主提出的问题或瑕疵进行登记并报告给建设方;由建设方负责整改或完善,而不是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按建设方通知统一接房之日起缴纳物业服务费并无不妥。如因建设方原因导致房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接房标准,造成业主不能如期接房、影响入住的,从通知接房之日到实际接房期间的物业费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业主可先行向物业公司缴费后,再以因房屋未达到合同约定接房标准为由向开发商追索;二是由物业公司直接向开发商收取。因此,就你所提物业费的缴纳问题,请和北城中心建设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我委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好物业服务责任,做好业主反映问题的沟通、解释工作。
我委已将上述情况向您反馈,今后将加强与您沟通,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