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22 8:43:14 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余继虓 通讯员 李炏)近日,万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家事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母子之间的财产纠纷,在家事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了协议。此次调解,不仅消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同时促进了家庭关系和谐。
原告王某某育有两子,大儿子吴某甲,二儿子吴某乙(系被告)。此前,吴某甲在工地发生事故,不幸去世。事故发生后,王某某作为吴某甲的母亲,得到工地赔偿的抚恤金8万元。她委托吴某乙将钱全部存入银行,且将自己的身份证及存折原件交由吴某乙代为保管。
今年7月,王某某因病住院,本想取出当时存入的8万元抚恤金用于支付医疗费,却发现钱已被吴某乙取走。
王某某多次找吴某乙要求返还,但吴某乙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返还。为追回该笔款项,无奈之下,王某某将自己的儿子吴某乙诉至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吴某乙返还代为保管的8万元及利息。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仔细分析,认为双方当事人为母子关系,因此该案不能简单开庭、下判,那样只会加深双方矛盾,不利于家庭关系和谐。
于是,法官询问了当事人有关诉求,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发现原、被告并无实质性的矛盾,只是在存款归还的多少上存在争议。原告坚持要求被告返还8万元,但被告称部分款项已用于照料原告,只能返还部分钱款。
找到双方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为避免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让两人背对着坐在一起参与调解。法官告知被告要多体谅原告,毕竟原告年事已高,且有医疗费还未支付,一个人要完全应付确有困难。而被告作为子女,也要多为自己的母亲着想,不要因为钱的问题就影响了母子之间的感情。
同时,劝解原告适当作出让步,被告确实将存款用于原告日常生活开销,仅支付部分钱款也是合理的。
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母子俩也明白了亲情血浓于水的道理,最终双方都作出了让步,由吴某乙一次性支付给王某某5万元。
至此,一场家庭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母子俩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