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15 9:34:21 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近日,万州长青路机电城路段一辆电动两轮车“打简省”违反禁令标线抄近路与一辆小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当场被撞倒受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月16日6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接到报警称,长青路机电城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两轮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王某,男性,56岁。驾驶渝AQ2***电动两轮车从机电城出口驶出准备往长江大桥方向行驶。但往长江大桥方向行驶王某需要驶入对向车道,而长青路道路中央划有双实线,禁止掉头且装有道路中心隔离护栏,若想要进入对向车道需要往前绕行一段距离。但王某为抄近路“打简省”,便违反道路禁令标线,冒险从隔离栏缺口处横穿马路。
谁知王某刚驾车穿过护栏,正要驶入对向车道时,遇到陈某驾驶渝AH3***小车沿长青路由高速路口往长江大桥方向直行而来,陈某一时躲避不及,将王某连人带车撞翻在地,导致王某受伤,车辆受损。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交巡警依法认定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陈某驾驶机动车时未确保安全,交巡警依法认定陈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特别是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风险更大,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钻空子”“打简省”。无视交通法规,最终只会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