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2 21:01:10 看万州
3月2日,记者从长航公安局万州分局获悉,3月1日,所辖忠县派出所在长江忠县乌杨水域,成功破获今年长江渝东段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现场抓获一名嫌疑人并缴获非法捕捞作案工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据介绍,3月1日下午2时50分许,长航公安局万州分局忠县派出所民警在对长江忠县乌杨水域开展禁渔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一人驾驶木质船舶在江面作业,疑似进行非法捕捞。随即,民警迅速前往调查,对非法捕捞现场进行查控,将正在进行非法捕捞的张某当场抓获,查获地笼网7副,渔获物20余千克(包括小龙虾、泥鳅、鲫鱼、鲶鱼等)。经审讯,张某对其实施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长航公安局万州分局提醒:2020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是长江常年禁捕前最后一年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去年年底,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调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明确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捕,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渔,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作业、载客载货,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光诱捕鱼、私设抬网、拦河网、地笼、迷魂阵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张网、拖网、密眼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进行捕捞;限制使用鱼鹰进行捕捞。禁渔期间市民发现违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可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3-5829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