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0 17:46:40 万州治安
年关至,
亲朋好友间的聚会渐渐多了起来。
餐桌上喝酒是免不了的,
但若因醉酒闹事承担法律责任,
可不值得啊。
万州男子张某就因醉酒滋事受到了惨痛的教训,蜀黍提醒各位市民朋友,一定要克制自己的行为,不要轻易挑战法律的权威。
2019年5月20日晚,家住万州的男子张某与朋友一起聚会喝酒后,于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乘坐出租车回家。 下车时,张某觉得车费太贵而拒绝支付,双方遂发生争执,张某仗着酒劲打了出租车司机一耳光。
接警后,万州区公安局五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民警口头传唤张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然而张某却拒绝配合,并当场辱骂民警,民警遂将其强制带上警车,送至派出所。
当警车开至派出所院坝内时,张某拒不下车,并用脚踹向其中一位民警的面部。 随后在派出所内,张某又咬伤了民警的右手大拇指。 经鉴定,民警的损伤程度系轻微伤。
张某酒后耍横,乘车不给钱,还暴力袭击民警致民警受伤。近日, 法院经过两审后认定: 男子张某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因为酒后行为失控,换来了十个月的有期徒刑,这是一个令人深刻警醒的例证。 蜀黍在此忠告广大市民,喝酒千万不要贪杯,醉酒之后更不能耍酒疯乱来,否则付出的代价很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