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0 21:42:23 万州交巡警
说起前几天的事情,万州驾驶员贺某就后悔不已。7月10日中午,他喝了啤酒,到了晚上,有事需外出,他就驾车带着老婆出行。结果途中遇到交巡警检查,被查出酒驾。明明只是中午喝了酒,为什么晚上还能被查出酒驾呢?
7月10日晚上,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钟鼓楼大队民警在X549县道陆家沟路口设卡开展夜间检查。
20点左右,民警发现一辆从陆家沟方向开过来的小车走走停停。凭借多年的执勤经验,民警觉得这辆小车有些不对劲儿,立即将其拦下检查。
当司机摇下车窗时,一股酒味从其身上传出来,有酒驾的嫌疑。随即,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56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饮酒驾车标准。
“我晚上没有喝酒呀?”看到检测结果,驾驶员一脸诧异。
经查,小车驾驶员姓贺。民警调查得知,当晚他确实没有喝酒。不过,当天天气炎热,他中午喝了啤酒解渴。
晚上因有事需要外出,贺某觉得离中午都过去好几个小时了,晚上驾车不会有事,就驾车带着老婆出行,没想到还是被查出酒驾。贺某对此后悔不已,直呼:“早知道这样就该让我老婆开车。”
贺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巡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 12分,暂扣驾驶证 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交巡警在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国家标准相关规定作出的,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为饮酒驾驶,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具体什么时间饮酒、饮什么品种的酒对酒后驾驶事实的认定不构成影响。因此,一般情况下,建议驾驶员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