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20:20:53 赛德国际学校
一、资助标准 每学期小学补助500元、初中补助625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根据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递交贫困证明、申请表以及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情况进行认定。认定的参照《万州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标准及申请流程规定》。
三、基本申请条件 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学生其全国学籍号必须在我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衣着朴素;?
四、资助名额 困难学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9月20日学校上报审核,一般贫困指标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五、资助金发放 学校财务部门对各类资助资金发放负直接责任;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下拨到位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标准足额充到受助学生饭卡(校园卡)中。
六、评审办法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每学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每年9月20日前,学生根据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申请条件及其它有关规定,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结合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班主任调查,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条件。班级评议小组要严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其初审结果在班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评审小组评审。
(3)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集体研究受助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受助学生名单报区教育资助中心。
七、扶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公示举报电话,受理单位,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2)、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
(3)、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享受资助学生要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23-58801001),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万州赛德中学校
二O一八年九月
重庆市万州赛德中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方案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高中学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按家庭贫困程度分二个档次补助一档3000元/年,二档15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根据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递交贫困证明、申请表以及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情况进行认定。认定的参照《万州区高中资助标准及申请流程》。
三、基本申请条件 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学生其全国学籍号必须在我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衣着朴素;
?四、资助名额 具体指标每年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五、资助金发放 学校财务部门对各类资助资金发放负直接责任;国家助学金下拨到位后按档次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通过银行划账)。
六、评审办法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每年9月2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班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结合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班主任调查,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条件。班级评议小组要严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其初审结果在班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评审小组评审。
(3)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集体研究受助学生名单,经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受助学生名单报区教育资助中心。
七、助学金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停止资助:
(1)违犯国家法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的;
(2)经查证虚报家庭经济情况,夸大困难程度的;
(3)不能正确使用受助资金,把助学金用于生活费或学杂费以外的用途的;
八、扶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公示举报电话,受理单位,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2)、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学校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3)、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享受资助学生要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23-58801001),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万州赛德中学校
二O一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