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家事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6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辖区两级法院家事案件审判情况,并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
通报会显示,2016年6月以来,市二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家事案件结案40870件,占同期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25.98%,其中,万州、开州、梁平、忠县四个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的家事案件结案数为26178件,占整个辖区家事案件结案总数64.05%。
据了解,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国选择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市二中法院及所辖万州区法院、梁平区法院、开州区法院被确定为试点法院,同时,市二中法院确定忠县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同步开展试点,开始了“1+3+1”(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一个人民法庭)的试点改革。
两年多来,市二中法院及辖区法院家事案件具有案件基数庞大、在民事案件中占比较高、矛盾纠纷尖锐、审理困难、调撤率高等典型特点。
“辖区法院被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后,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大调解力度,家事案件调撤率稳步提升,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二中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在被确定为改革试点法院之前,2015年,市二中院、万州、开州、忠县、梁平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分别为43.37%、25.35%、45.19%、39.52%、46.74%。被确定为改革试点法院之后,2016年5月到2018年10月期间,市二中院、万州、开州、忠县、梁平法院家事案件的调撤率分别为58.66%、66.22%、73.18%、74%、80.97%,占比均有大幅度提升。
该负责人介绍,为了达到更好的改革试点效果,市二中法院指导辖区法院在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方面主要强化了职权主义的理念,树立了柔性司法和司法延伸的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家事审判机制建设改革。如,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财产申报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婚姻冷静期制度等,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