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江南开发商没达到接房条件 一再欺骗业主接房
2018-08-22 来源:阳光重庆
万州区锦绣江南楼盘一期原定于2018年5月31日接房,但开发商在各项验收未通过的前提下,仅仅在5月30日短信各位业主前去接房,结果业主看到的是水电气不通且没入户,绿化及各项配套设施不完善,开发商只为达到不赔偿违约金的目的,一开始还整出各种事端,不办理手续不予验房,以及各项乱收费等等,性质恶劣。
经业主反馈管委会及政府后,得到了禁止接房整改的通报后,依旧死性不改,消极拖延不作为。事隔2个月又十天,再次通知业主接房,发布的告示上说各项接房指标都已达到,事实上却只是部分指标达到了,天然气还是没通。最关键的是开发商明显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接房所需要的条件,凭什么不赔付业主的违约金,而只是用两个月的物管费来搪塞。
业主本来都没接房,跟你的物管费有啥关系。业主买新房都是为了有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而锦绣江南开发商这种一再推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令我们业主寒心。希望政府及各负责部门能够设身处地为民着想,给予我们一个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非常感谢!
办理跟踪信息
2018-08-10 10:52:57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8-08-10 10:54:10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8-08-10 11:37:02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08-13 15:40:17 大石社区提交转办
2018-08-13 15:47:23 陈家坝街道提交转办
2018-08-13 15:57:29 万州区指挥中心提交转办
2018-08-21 17:28:32 万州区城乡建委报结
2018-08-22 17:07:45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回复单位万州区城乡建委回访情况无
李老师: 您好!您的信访件收悉。现就您关于恒产锦绣江南项目交房的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恒产.锦绣江南项目建设业主为重庆恒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产公司)。经核实,锦绣江南一期(8-10、16-19号楼)于2018年5月30日由江南新区建设环保局核发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证号:万州江南建竣备字【2018】0001号、万州江南建竣备字【2018】0002号),全面完成建设程序。 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交付使用的住宅项目已完成水、电、气、光纤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书面告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时在交房现场公示符合交房条件的证明材料。
2018年5月底,恒产公司向区城乡建委提交了申办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告知备案的相关资料,因申报资料不符合条件,我委要求企业予以整改,并明确要求企业在未完成告知备案手续之前不得擅自交房。后经整改,项目于8月7日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告知材料收悉书》(编号:2018-008号),并在项目销售现场设置了《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公示牌》。
关于锦绣江南一期8-10、16-19号楼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江南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6月7日立案查处,经查证属实,该项目违反了《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对恒产公司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交付使用;2、责令改正;3、处于二十万元的罚款。
关于天然气的问题。据恒产公司反映,恒产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天然气主管道通气,住户开通天然气需自行向区天然气公司申办挂表通气业务,同时 提供以下要件:1、住户购房合同身份证;2、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该小区居住证明;3、住户室内燃器具安装人员资质证书;4、室内燃气管道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及检测报告。
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问题。您与恒产公司的购房行为属民事法律关系,建议您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与恒产公司协商,或通过诉讼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此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经业主反馈管委会及政府后,得到了禁止接房整改的通报后,依旧死性不改,消极拖延不作为。事隔2个月又十天,再次通知业主接房,发布的告示上说各项接房指标都已达到,事实上却只是部分指标达到了,天然气还是没通。最关键的是开发商明显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接房所需要的条件,凭什么不赔付业主的违约金,而只是用两个月的物管费来搪塞。
业主本来都没接房,跟你的物管费有啥关系。业主买新房都是为了有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而锦绣江南开发商这种一再推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令我们业主寒心。希望政府及各负责部门能够设身处地为民着想,给予我们一个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非常感谢!
办理跟踪信息
2018-08-10 10:52:57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8-08-10 10:54:10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8-08-10 11:37:02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08-13 15:40:17 大石社区提交转办
2018-08-13 15:47:23 陈家坝街道提交转办
2018-08-13 15:57:29 万州区指挥中心提交转办
2018-08-21 17:28:32 万州区城乡建委报结
2018-08-22 17:07:45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回复单位万州区城乡建委回访情况无
李老师: 您好!您的信访件收悉。现就您关于恒产锦绣江南项目交房的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恒产.锦绣江南项目建设业主为重庆恒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产公司)。经核实,锦绣江南一期(8-10、16-19号楼)于2018年5月30日由江南新区建设环保局核发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证号:万州江南建竣备字【2018】0001号、万州江南建竣备字【2018】0002号),全面完成建设程序。 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交付使用的住宅项目已完成水、电、气、光纤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书面告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时在交房现场公示符合交房条件的证明材料。
2018年5月底,恒产公司向区城乡建委提交了申办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告知备案的相关资料,因申报资料不符合条件,我委要求企业予以整改,并明确要求企业在未完成告知备案手续之前不得擅自交房。后经整改,项目于8月7日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告知材料收悉书》(编号:2018-008号),并在项目销售现场设置了《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公示牌》。
关于锦绣江南一期8-10、16-19号楼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江南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6月7日立案查处,经查证属实,该项目违反了《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对恒产公司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交付使用;2、责令改正;3、处于二十万元的罚款。
关于天然气的问题。据恒产公司反映,恒产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天然气主管道通气,住户开通天然气需自行向区天然气公司申办挂表通气业务,同时 提供以下要件:1、住户购房合同身份证;2、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该小区居住证明;3、住户室内燃器具安装人员资质证书;4、室内燃气管道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及检测报告。
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问题。您与恒产公司的购房行为属民事法律关系,建议您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与恒产公司协商,或通过诉讼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此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