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政策解读
2018-08-22 14:41:44  来源:万州微社保
参保范围

万州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在我区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

2018—2019学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每学年180元,二档每人每学年450元,国家对每名参保大学生补助490元。

缴费时间

在万高校大学生需在2018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本学年度的参保费。

待遇享受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其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具有本市户籍的大学新生在其入学前已在当地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入学后应参加大学生医保,并按规定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其在当地参加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资金未使用完的余额可以继续使用,原参保地的居民医保住院和特病待遇中止。

普通门诊报销

2018—2019学年度,大学生普通门诊按每人每学年100元定额标准由校医院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一档75%、二档80%,学年度的报销封顶线由学校根据参保大学生人数、普通门诊就医以及基金控制额度使用情况等,与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商讨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学年度一档个人缴费标准。

经校医院同意到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费用,由校医院按规定报销。其报销资金从校医院统筹安排的大学生普通门诊定额中支付。大学生普通门诊费用只能在校医院报销。

意外伤害门诊报销

大学生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意外伤害情形,门诊医疗费用按80%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住院报销

大学生患病住院就医,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按以下办法报销。

大学生住院报销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次,二级医院300元/次,三级医院800元/次。

参保一档的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参保二档的报销比例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学年度报销封顶线: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在市内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诊,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刷卡报销(没有制社保卡或从未使用过社保卡的可凭身份证报销);参保人员在市外已开通跨省异地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就医,请拨打023-58571233电话备案,直接在医疗机构刷社保卡结算。

在我市参保的大学生在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和市内二级及以下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不受转诊转院限制。在市内非参保区县三级医疗机构或市外住院的,其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住院不足5个工作日的须在出院之前),由参保人或委托人向校医院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在市内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在市外未开通跨省异地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医的医疗费用先全额垫付,治疗结束后持相关资料在校医院报销。

住院分娩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大学生中的孕产妇,给予每人100元的产前检查和400元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对住院分娩有并发症治疗的,按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金额低于400元的补足400元。

毕业后接续

对当年度毕业的大学生,其医保待遇的享受按以下办法执行:
1. 大学生毕业当年已就业的,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
2. 大学生毕业当年未就业的,可按以下方式由其自愿选择参加医保:
(1) 可以个人身份选择职工医保一、二档参保,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 可自愿选择当年的居民医保一、二档参保,只缴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大学生在毕业当年9月1日后3个月内参保补缴当年费用的,从其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待遇享受时间到当年12月31日止。

>> 查看更多相似新闻
触屏版 电脑版 群号:686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