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数十家校外培训机构郑重承诺 规范办学 诚信经营
2018-06-04 16:16:26  来源:看万州
万州数十家校外培训机构郑重承诺 规范办学 诚信经营


近日,万州区教委、区工商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联合召开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动员会,100多个由区教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参加了会议。数十家取得文化教育合法资格的校外培训机构会上郑重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办学,诚信经营。


点治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

万州目前的校外培训机构有200余个,经区教委审批、在区民政局或区工商分局登记的50多个校外培训机构从事文化教育培训,经区人社局审批,在区民政局登记的60多个培训机构从事职业技能类培训,另外直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从事艺体培训、教育咨询、托管等方面服务的机构有100余个。


此次专项治理对象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培训机构,重点是涉及开展文化教育类的培训机构。治理的内容包括: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虽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超范围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培训。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目前,相关部门及镇乡街道已经全面开始了摸底排查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承诺规范办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提升民办教育水平,万州数十家校外培训作出郑重承诺,即:

不聘用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本机构的培训活动;

不聘请无相关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就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务合同,依法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不以“小升初”、“初升高”的名义组织与入学挂钩的考试,变相为名校招生,不将我区优秀学生输送到区外学校就读,不组织各类等级考试和竞赛;

不超范围经营,严格按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办学;

不擅自增设教学点;

不超标准、超课时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备案制度和收费、退费的相关规定;

不私设帐外帐,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培训机构收支全额入帐,帐目清楚;

不发生败坏师德师风的行为和事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办学场地和教学活动的安全;

不进行虚假招生宣传,招生广告向有关部门备案。

据了解,如果校外培训机构违反了承诺,将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年检扣分、限期整改、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为切实减轻学生们的过重课外负担,让您的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区教委在此温馨提醒您: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教育培训是一种市场行为,教育行政部门不提倡、不反对家长把子女送到教育培训机构接受教育培训。目前培训市场部分培训机构存在无证经营、虚假宣传、违规收费、价高质低等现象,希望家长谨慎选择。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教育培训的需求,建议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之前做到三看一签,一看有无证照,二看证照经营范围和是否年检合格,三看是否符合自己需求,并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坚决不选择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二、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家长应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一是我区全面禁止在职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切培训活动,坚决打击“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我区全面禁止“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如奥数、考级等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三、谨慎选择缴费方式。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超过一学期(6个月)或60学时;不足1学期的,以实际教育培训周期为单位收取学费;培训机构不得跨学期、跨学年收费。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一年甚至几年学费的,家长应心生警惕,拒绝缴纳并向我委举报,以防范经营者卷款走人等潜在风险。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区教委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和放松,对学习是一种有效地促进,更利于孩子的终生学习和健康成长。

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023-58248808(区教委)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责任编辑:何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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