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2018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2018-05-29  来源:万州区政府
万州府办发〔2018〕32号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
(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我区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建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以及上述三类对象中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做好2018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务
完成全区“四类重点对象”农村D级危房改造共1596户(详见附件1)。优先将深度贫困村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四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纳入改造范围。
二、工作要求
(一)多方式消除现存危房
以拆除重建、置换房屋、购买房屋为主要形式,消除现存“四类重点对象”农村D级危房。对拆除重建的危房如果分布较散或偏僻独户,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就近集中选点建设,确实无法集中建设的,可就地就近改建。镇乡街道可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采用农户自建或统一代建的方式建设,对集中安置点或无自力能力的贫困户,应由当地镇乡街道或村委会统一委托代建。实施统一建设的,镇乡街道应充分考虑农户生产耕作半径和生活便利,以村为单位合理选址定点。政府统建且房屋重建资金全部由国家补助的,房屋产权可确定为村集体所有,农户仅拥有居住权。对少数确无条件集中建设的改造户,可置换符合住用安全条件的闲置农房、村校校舍、集体办公用房、企业用房等,在镇乡人民政府指导下,完善房屋产权移交手续;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进入农民新村、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点购(建)房,也可进(集)镇购买安全房屋等。
(二)严格农房风貌管控
各镇乡街道及帮扶单位,要引导农户选用《万州区D级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农户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或人员设计具有地域特征、富有乡村气息和田园风光的农房。各镇乡街道要积极组织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示范农房,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房改造风貌日常监管、服务、指导工作,显巴渝民居风貌特色。
(三)大力整治居住环境
农村D级危房改造集中点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完善集中安置点水、电、厨房、卫生间、对外连接道路、垃圾收运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休闲小广场,配置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休闲设施设备。对散建农户,要配套完善水、电、厨房、厕所、人行便道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及生活设施。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
1. 精准调查。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人员根据扶贫、民政、残联等单位提供的“四类重点对象”名册,进村入户,逐户摸底,全面调查本辖区“四类重点对象”现存D级危房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对每个“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情况要有档案、有问题台帐、有需求清单、有改造规划、有信息监管平台。,补充录入新增危改户信息,删除错录、重复录入的农户信息,
2. 精准认定。农村D级危房改造要按照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四类重点对象”确定改造对象,解决“四类重点对象”居住安全问题。对每个符合改造条件的“四类重点对象”身份对象和危房等级均需由专人进行认定,并按要求填写完善《万州区   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身份认定表》(详见附件2)、《万州区农村危房等级认定表》(详见附件3),各镇乡街道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区级备案的程序核定改造对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纳入农村D级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
(1)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
(2)有两处及以上住房,其中有一处不属于D级危房的;
(3)不属居住的临时用房、简易房及畜禽养殖圈舍等;
(4)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开办企业、有私家轿车等不符合审计原则的;
(5)已享受过土地复垦、C、D级危房改造或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等补助政策的;
(6)子女有安全住房且户口未分户的;
(7)有能力自建房屋,但不愿意改造的(提供本人放弃承诺或相关佐证材料);
(8)已纳入或近期将纳入拆迁范围内的;
(9)不属于D级危房的。
(二)组织实施
1. 科学选址。农村D级危房改造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乡总体规划。坚持做到“一避、二让、三抬高”,“一避”指避开滑坡地段、危岩和泥石流;“二让”指让开水道(含泄洪道)和风道;“三抬高”指尽量在高坡、高地、高台选址,抬高基脚。镇乡街道要协助农户选址,确保选址安全。
2. 坚持标准。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一是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至8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得低于人均13平方米;二是必须配套水冲式独立卫生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层高不小于2.4米,墙体及屋面应用砌体、砼或机制瓦、小青瓦等永久性材料围护、遮盖,厕内地面须硬化处理,配套蹲便器及给排水、照明设施;三是必须通水、通电,配套厨房等基本生活及基础设施,满足居住安全及基本生活需求。
3. 按时改造。各镇乡街道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制定月度改造计划,倒计时安排工期,强力推进,针对不同地域危房,因村施策、因户施策,落实村级危房改造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改造计划,确保在2018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D级危房改造任务。
(三)检查验收
1. 精准管理。区城乡建委对各镇乡街道2018农村D级危房改造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镇乡街道对纳入当年改造任务的危房,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适时反映改造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和档案台帐建立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2. 镇乡验收。在完成本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后,各镇乡街道组织村管所、财政所、民政办、纪监室等成立验收小组,逐村逐户检查、验收和拍照,并形成验收意见。2018年10月30日前,各镇乡街道要完成自行验收,并申请区级验收。
3. 区级验收。镇乡街道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并申请区级验收,区村镇办将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危房改造资料和现场改造情况等核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
农村D级危房改造点多、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区村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紧密配合协作,切实增强合力,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区城乡建委负责改造工作的指导督促、技术服务、进度通报,指导镇乡街道做好危房技术鉴定、工程质量及建设安全监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补助资金统筹管理并及时拨付,会同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残联负责协助镇乡街道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协调安排宅基地和有关手续的办理;区审计局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区农委、区林业局、区水务局以及通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支持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
(二)精心组织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镇乡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镇乡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制定工作措施,建立镇乡街道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和村(居)干部包农户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镇乡街道要与各村(居)委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程期限、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要求;镇乡街道或村(居)委会与危改户,危改户与承建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及竣工时限;要建立安全质量巡查制度,镇乡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农户自建房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改造方式、选址、建设等问题。
(三)资金监管
1. 补助标准。原则上每户平均补助2.1万元。由镇乡街道根据贫困程度及建设规模统筹平衡,但最低不低于1.5万元/户,最高不超过2.8万元/户,补助资金由区发展改革委统筹涉农资金予以解决。属于农村贫困残疾人改造户,凡符合农村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除享受区残联补助外,同时享受D级危房改造补助。
2. 资金拨付。”年农村D50%
3. 资金筹措。各镇乡街道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深度扶贫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4. 强化监管。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绝不允许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区城乡建委制作的“万州区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危改户中,让其明白补助对象的资格、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等政策规定及要求。
(四)档案管理
农村D级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要按照一户一档进行收集整理,并汇总成册。一户一档资料包括《万州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身份认定表》(详见附件2)、《万州区农村危房等级认定表》(详见附件3)、《万州区     镇乡(街道)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详见附件4)等,各镇乡街道要根据《     D级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目录》(详见附件5)所列资料,按顺序准确、完整的完善一户一档资料万州区   镇乡(街道)2018年级危房改造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6),《万州区   镇乡(街道)2018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资金收支台帐》等资料
(五)精准考核
从2018年5月1日起,各镇乡街道于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报区村镇办。区扶贫攻坚办、区村镇办将定期督促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并纳入各镇乡街道及区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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