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消防提醒:出租房这些消防安全要注意
2018-03-27 16:12:48  来源:看万州
出租房消防安全的隐患近几年在国内造成了不少惨剧,出租房消防安全经常被我们忽视,危险稍不留神就会降临。对此,万州区公安消防支队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让市民们更好的了解出租房消防安全。



出租房消防安全注意什么



据区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租房着火隐患如定时炸弹,尤其是密集型的中小企业,有的出租场所甚至根据没有最起码的消防安全条件,这些出租场所有我们能想到的所有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



许多的出租房常年的不修理维护,内部的安全设置可以说等于形同虚设,租客在使用电气设施时操作不当,再加上租客本身疏于检查和维修,比普通产权人自己住的房屋更加容易引发火灾,目前,出租房已成为火灾的“重灾区”。近两年居民住宅火灾中,由电气线路短路原因引起的火灾占六成。



该负责人举例道,某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住,租客租住期间房子着火,火灾导致租客和邻居损失惨重。事后邻居以“出租房存在安全问题”为由将房东告上法庭。经过两审法院最终判决,房东承担20%的过错责任。



此案例中,失火是由租客烧饭引起,但房东在阳台上堆有大量纸盒等易燃物品,从而加速了火势蔓延,并烧毁了邻居的财产。房屋出租现象大量存在,出租房着火事件也时有发生。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依据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通常,出租房发生因电气设备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灾,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租客管理,损坏由他负责修理等条款,可以要求租客赔偿损失。关键是看房东和租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根据合同来判断赔偿责任人。



出租房消防安全规定



该负责人说,房东是消防安全第1责任人,不能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地下室、半地下室、厨房间、卫生间、阳台不得出租给人居住;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人,1间居室不得出租给2户及以上住户居住;居住出租房每户配备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居住出租房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不得堵塞居住出租房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同时,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除此之外,每一承租户还应该自行配备报警哨、手电筒、口罩。在整治完成前,出租房暂时不能完全达标时,租户可在房内配备手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这4件物品有消防“四宝”之称,灭火逃生时大有用处。



万州区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对于房东和租客都要注意出租房消防安全,如果出现闪失双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出租房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如果我们注意了自己的行为,对于出租房消防安全问题有有所警惕,那么安全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明涛 通讯员 肖兴发
责任编辑:胡金峰
>> 查看更多相似新闻
触屏版 电脑版 群号:686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