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万州区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对赌博违法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取得不俗效果。
不过,有些市民会疑惑,什么是赌博违法犯罪呢?哪些行为会受罚呢?对此,警方进行了详解。
什么是赌博违法行为?
据警方介绍,以营利为目的,以钱财为赌注,使用某种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规定:
赌注20元以上;
一次输赢金额200元以上;
六个月内参与赌博三次以上,输赢累计金额2000元以上;
满足以上任一标准的赌博违法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赌博违法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赌博犯罪行为?
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赌博犯罪分为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
什么是聚众赌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规定:
组织3人以上赌博,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即构成“聚众赌博”: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另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也构成聚众赌博。
有哪些赌博形式?
警方介绍,随着网络的普及,除了麻将、扑克、骰子、赌博机、基诺电子游戏、投掷硬币、抽彩券、宾果游戏等传统赌博形式外,直播线下赌场线上下注、赌球赛等体育赛事的外围赌博、非法获取大量游戏币设立赌局,利用网络红包等移动支付平台衍生出的新型赌博形式也越来越常见。
通风报信等行为也要被处理
警方介绍,根据《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保健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或经营场所内的聚众赌博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其限期整顿、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公安机关查处赌博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为违法犯罪行为人转移赌资、藏匿赌具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这些行为不以赌博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规定: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万州警方将按照公安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不停地打”的统一要求和市公安局的部署,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
赌博是社会公害之一,不仅耗时劳财伤身,还会影响家庭、亲情、友情、工作、社会风气等方方面面。因此,警方呼吁市民要文明娱乐,健康生活,远离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