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万州区人民法院曝光
2018年涉民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朋友们,以后在万州
和这些不讲信用的人打交道
得特别留心啦!
案号:(2017)渝0101执3356号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被执行人:重庆盘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565619425D
法定代表人:余小兵
公民身份号码 : 511224197809121574
未履行标的:65943元
案号:(2017)渝0101执2913、2920号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被执行人:重庆金咄咄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原名重庆橙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305134712F
法定代表人:张顶建
公民身份号码 : 511204197609112635
未履行标的:6284元
案号:(2018)渝0101执1号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被执行人:重庆市万州区东洪汽车陪驾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552012501X
法定代表人:刘东洪
公民身份号码 : 512201197312204012
未履行标的:13686元
案号:(2016)渝0101执3537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711609189T
法定代表人:唐亚莉
公民身份号码 : 512221197502200042
未履行标的:1394528元及利息
案号:(2018)渝0101执66号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被执行人:重庆万州福鹏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MA5U5FL80D
法定代表人:杨胜国
公民身份号码 : 512222197510127531
未履行标的:46154元
案号:(2018)渝0101执99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重庆市中奎地质勘探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068253792F
法定代表人:李小林
公民身份号码 : 500101199108219057
未履行标的:88000元
案号:(2017)渝0101执3295号
案由:人格权纠纷
被执行人1:李存侦
公民身份号码 : 500101199112218874
被执行人2:李秀桃
公民身份号码 : 512221196712288199
未履行标的:21564.63元
案号:(2017)渝0101执4709号、4713、4712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邵天树
公民身份号码 : 512221197303270558
未履行标的:22220元
案号:(2017)渝0101执恢437号
案由:人格权纠纷
被执行人:骆大发
公民身份号码 : 512221197109084292
未履行标的:131955.12元
案号:(2017)渝0101执3049号
案由: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冉启树
公民身份号码 : 512221195205010999
未履行标的:30000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261号
案由:抚养费纠纷
被执行人:李直才
公民身份号码 : 51120319790103317X
未履行标的:10000元
案号:(2017)渝0101执4920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崔喻
公民身份号码 : 500240198612015235
未履行标的:10000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224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钟杰
公民身份号码 : 500101198406031218
未履行标的:26612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277、5278号
案由:抚养费纠纷
被执行人:陈进
公民身份号码 : 50010119850820161X
未履行标的:19000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863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1:熊晏
公民身份号码 : 500101199801278258
被执行人2:熊德安
公民身份号码 : 511204197708062311
未履行标的:30000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079号
案由:健康权纠纷
被执行人:黄秀全
公民身份号码 : 512201196306032512
未履行标的:51857.34元
案号:(2015)万法民执字第02434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闫家泽
公民身份号码 : 512221196608148591
未履行标的:30371元
案号:(2017)渝0101执4560号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被执行人:杨国祥
公民身份号码 : 511204197110160937
未履行标的:5000元
案号:(2017)渝0101执4182号
案由:抚养费纠纷
被执行人:涂顺家
公民身份号码 : 512221197009029296
未履行标的:23200元
案号:(2016)渝0101执3128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谭军
公民身份号码 : 511203197706221095
未履行标的:112900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47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代正明
公民身份号码:511203198301251397
未执行标的:9001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402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吴健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304114595
未履行标的:32800元
案号:(2017)渝0101执4953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1:周敦胜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108042357
被执行人2:刘燕
公民身份号码:360121198411020520
未履行标的:140944.73元
案号:(2017)渝0101执4871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秦克荣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61214725X
未履行标的:6967.74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025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向众昭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012257935
未履行标的:8979元
案号:(2018)渝0101执249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范成华
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96401272215
未履行标的:3800元
案号:(2015)万法民执字第01238号
案由:生命权纠纷
被执行人:李平
公民身份证号码:50023419880115523X
未履行标的:269300元
案号:(2018)渝0101执5号
案由:健康权纠纷
被执行人:张孝体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310024777
未履行标的:178102.78元
案号:(2018)渝0101执160号等8案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何先富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803166138
未履行金额:222502.15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337号等2案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1:王继周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205110898
被执行人2:平兴青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505230904
未履行标的:34148元
案号:(2017)渝0101执4907号
案由:健康权纠纷
被执行人:陈斌
公民身份号码:50023419930606575X
未履行金额:10590.54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272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何朝建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401010309
未履行金额:14771.5元
案号:(2016)渝0101执4213号
案由:健康权纠纷
被执行人:杨真秀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407255649
未履行金额:29814.26元
案号:(2017)渝0101执1358号
案由:抚养费纠纷
被执行人:毛文碧
公民身份号码:511204197506032341
未履行金额:2000余元
案号:(2017)渝0101执2190号
案由:人格权纠纷
被执行人1:何开珍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5512051221
被执行人2:何开满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4506161219
未履行金额:56337.04元
案号:(2013)万法民执字第01958号
案由:人格权纠纷
被执行人:严地兴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405047090
未履行金额:100000余元
案号:(2016)渝0101执2373号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熊素明
公民身份号码: 511204197207295715
未履行金额:62600元
案号:(2016)渝0101执1528号
案由:人格权纠纷
被执行人1:李文达
公民身份号码:511225197903136779
被执行人2:李林云
公民身份号码:51222619560101677X
被执行人3:喻平珍
公民身份号码:512226195503186783
未履行金额:159594.05元
案号:(2017)渝0101执2556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1:张恒华
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690331605X
被执行人2:赖本贵
公民身份号码:512201197112184037
未履行金额:441241.2元
案号:(2017)渝0101执5005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执行人:谭奇生
公民身份号码:513521197205025230
未履行金额:183580.51元
广大人民群众:以上被执行人在万州区法院所涉案件尚未执结且拒不主动履行,如您认识或了解以下被执行人并知晓其下落和财产线索,请主动拨打023-87666171进行线索举报,我们定当及时核实并早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您的善意之举必将缓他人经济之困、解他人伤病之痛。
各被执行人:法网恢恢必将疏而不漏,限你及时主动到万州区法院执行局履行法定义务,否则万州区法院将对你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限制消费、发布临控等多项强制措施,并在查得你名下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时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现对你发布如下限制消费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限 制 消 费 令
(2018)第1号
上列被执行人,因你(单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现向你(单位)发出限制消费令,责令你(单位)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二、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
如你(单位)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我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你(单位)刑事责任。同时,我院再次责令你(单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对你(单位)进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你(单位)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解除本令时止。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来源:万州区法院、平湖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