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难免磕磕碰碰一下,好说好商量,大家各退一步,也就解决了。不过,有些驾驶员却莫名的火气大得很,1月24日晚上就发生了这样的一幕:原本只是一起行车过程中的交通纠纷,可两名驾驶员都情绪激动得很,不仅争执不休,一名驾驶员还掏出匕首……
1月24日晚上,万州区公安局百安坝派出所民警黄鹤麟下班后驾车回家。大约8点钟,他经过北山一支路乳品公司门口时,看到有一送外卖的摩托车和一白色小轿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纠纷,两车的驾驶员争执不休,吵得不可开交,引起车辆拥堵和群众围观。
黄鹤麟走下车,打算上前劝解二人。当他走近一看,发现两名驾驶员的火气都很大,摩托车驾驶员手里还拿着一把长约30厘米的匕首在挥舞,情绪很激动。出于警察的本能,黄鹤麟马上亮出警官证,喝令摩托车驾驶员放下匕首。
然而,摩托车驾驶员却根本不听,继续手持匕首比比划划,还扬言要“弄死”小车驾驶员。担心发生意外,黄鹤麟顾不得多想,一个箭步上去,将摩托车驾驶员按倒在摩托车上。
随即,他施展“擒拿术”,左手控制住他的脖颈,右手去夺他手中的匕首。虽然摩托车驾驶员负隅顽抗,不停挣扎,但黄鹤麟仅用1分钟就将他制服,夺走匕首。
在夺匕首的过程中,黄鹤麟的右手大拇指和食指都被划伤,尤其是大拇指被划出一道约两厘米长的口子,一直血流不止,事后还缝了两针。不过,他顾不上这些,立马把摩托车驾驶员扭送到就近的钟鼓楼派出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有人问黄鹤麟:摩托车驾驶员情绪如此激动,手中又拿着匕首,而且当时你已经下班,为何还要冲上去?黄鹤楼说 :“当时真没想太多,只是作为警察的条件反射。”
黄鹤麟今年44岁,从警已经20多年。他说,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一个人民警察的职责,即使是在下班时间,也要忠诚履职,面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时,一样要冲上去。
在此,交巡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上路一定要安全、文明驾车,遇到交通纠纷或发生交通事故,要理智处理,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让怒气冲昏了头,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之中。
信息发布丨万州交巡警
责任编辑丨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