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药监分局重拳出击查处一起违法销售假药行为
2018-01-17 17:14:43  来源:看万州
区食药监分局重拳出击查处一起违法销售假药行为

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进入刑事案件侦查阶段


1月16日,记者获悉到,区食药监分局根据相关线索,查处了一起药房销售假药“喘速清TM灵芝枇杷胶囊”的违法行为。目前,该药店被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予以公告。并将本案移送司法机关,现已进入刑事案件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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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去年10月份,区食药监分局接到相关线索,对位于龙宝龙华路的某零售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在该药店收银台下方查获“喘速清TM灵芝枇杷胶囊”12盒。“喘速清TM灵芝枇杷胶囊”外包装纸盒及内附说明书均标示有“中国.河南建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豫卫食证字(2009)第410000-000055号”及“本品是根据祖国中医学药食同源的理论,选用国家卫生部批准,药食同源的杏仁、百合、罗汉果、鱼腥草、桑叶、竹叶、甘草等为原料,利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研制而成。适用于各种急慢性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引起的咳嗽痰喘人群等内容。但经查证,“豫卫食证字(2009)第410000-000055号”为虚假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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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没有正规批号,“喘速清TM灵芝枇杷胶囊”就不能算作是药品,但退一步作为食品或者保健食品来说,则涉嫌非药品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的,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经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案“喘速清TM灵芝枇杷胶囊”的鉴定批复,区食药监分局对该药店售假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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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该药店购进并销售的涉案假药来源于非法渠道,且该药店蔡某将涉案假药藏匿到收银台下方企图逃避监督检查,其行为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零售药店直接面向消费者,其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为严厉打击零售药店售假行为,肃清药品零售市场,区食药监分局作出吊销该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予以公告。同时,将本案移送司法机关,现已进入刑事案件侦查阶段。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成敏 通讯员 牟成成

责任编辑:胡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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