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6 8:19:48 来源:三峡都市报
工作人员为居民办理参保缴费。
本报讯 (记者 丁靳 文/图)现在至12月31日是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万州医保启动该项筹资工作以来,各镇乡街道都在加大力度宣传今年的居民医保筹资政策。近日,万州区医保局提示,要宣传好“待遇保障水平、资助参保范围及标准”以及“同步购买‘渝快保’”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大病保险起付线
调整为17833元
按照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巩固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参加居民医保即自动参加大病保险,保费从统筹基金划转,个人无需缴费;从2024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7833元;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政策。同时,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从2024年起,孕产妇户前检查费补助限额提高至300元,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提高至600元。剖宫产及并发症按照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额度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补足。统筹实施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市内就医的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按万州府办发202332号精神予以倾斜救助。
7类低收入人口
可获得参保资助
在资助参保范围及标准上,按照渝医保发202166号文件规定,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户等7类低收入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对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在万高校审核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等其他各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资助政策保持不变。参加居民医保一档的,对特困人员,按照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按照90%给予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户,按照70%给于定额资助。上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二档的,统一按照参加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纳参保费用由参保对象自行负担。按照渝卫发2017)123号文件规定,对万州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计生残抚(特扶)对象及其于女、计划生育并发症对象统一按一档标准给予资助:计生优抚(奖扶)对象本人统一按一档标准80%给予资助。有多重身份,按参保缴费时就高身份确定,享受资助参保后人员身份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差额资助。
基本医保是基础
“渝快保”是补充
另外针对同步宣传的“渝快保”,万州区医保相关负责人称,“渝快保”是紧密街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一款普惠型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近日,市政府要求市医保局加强对各区县医保局政策指导力度,推进“渝快保”服务与全市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同组织、同部署、同宣传、同推动;要求各区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的多重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是基础,“渝快保”是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