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7 8:45:36 来源:三峡都市报
查处现场。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为强化辖区工地、渣场等运输车辆源头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涉工程建设货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高梁镇开展联合执法,查获一起持C1驾驶证开套牌货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15时26分许,在G318国道1891公里一村道上,一辆号牌为渝B9A***的重型自卸货车正在运送土石,民警将其拦停进行检查。
“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面对民警检查,该车驾驶人称自己没有驾驶证。
经过核对,民警查询到该驾驶人姓陈,58岁。陈某某只持有C1驾驶证,并未取得重型货车驾驶资格,属于准驾不符。同时,经过进一步查询,民警还发现该车号牌登记信息与实际车辆不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你都没有相应的驾驶证,还开重型货车,这个行为有多危险你清楚不?”民警对陈某某的行为深感震惊。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某说道,他以前是有大货车驾驶证的,因为没按规定进行审验被注销了,后来只考了个小车驾驶证,陈某某觉得自己会驾驶大车,就到工地开转运车,心想自己只在工地和渣场之间行驶,只要不上主干道就不会被查到。
“你的号牌又是啥子情况?”民警追问,陈某某告知民警:他是湖北人,来万州之前,听别人说挂个本地号牌好一些,所以就自作聪明找了一块废弃的重庆号牌挂上,不承想却“因小失大”,被民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陈某某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交巡警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被交巡警依法处以罚款500元,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陈某某共计被罚款5500元,记21分。同时,交巡警依法扣留了陈某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并收缴了其使用的其他机动车号牌。
交巡警提示: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危害非常大。一方面,会因为违法或交通肇事行为给原车主造成名誉与经济损害。另外,这类车在道路上行驶会主观地逃避违法违规制约,严重影响正常的通行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安全威胁。
“小证”切勿“大用”!准驾不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不同的车型在操作方面有很大的差异,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因缺乏对该车型的系统训练,驾驶过程中容易出现操作失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特别是驾驶大型车辆,更不能有任何差池,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