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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持续在辖区内开展两、三轮车重点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2023-08-31 8:37:59 来源:三峡都市报

查处现场。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我现在非常后悔,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傻事了……”面对严厉的处罚,男子懊悔不已地说!

为进一步加强两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持续在辖区内开展两、三轮车重点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近日,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早勤民警在孙家书房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在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号牌模糊不清,有违法嫌疑,遂立即通知前方执勤点民警将其拦截。

经查,该摩托车驾驶人姓曾(男,51岁)。他的摩托车号牌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相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同时,经过进一步查询,民警还发现曾某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而且这辆车也没有年检。

“你这个号牌是从哪里来的?使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你晓得不?”在民警的追问下,曾某某说出了实情。

原来,为了出行方便一些,曾某某不久前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想着偶尔骑一骑,没有驾驶证也没关系。由于买车时没有一次性付清钱款,对方车主便没有将车辆号牌移交给曾某某。“不悬挂号牌肯定会被交巡警查到……”曾某某有点担心,他想起自己曾经捡到过一块号牌,于是将其找出来悬挂在车上。当天他侥幸骑着车到孙家书房去加油,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被交巡警一眼识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曾某某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因“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曾某某共计被罚款3600元,其驾驶的摩托车也被依法扣留。

交巡警呼吁:切勿抱侥幸心理违法上路,文明出行,才能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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