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1 09:45:40 来源: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必须证件齐全。可偏偏有个别驾驶人,不按照规定考取驾驶证,投机取巧,通过非法途径购买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这不,万州一名持假驾驶证上路行驶的男子,被交巡警查了个正着。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在辖区双河口服装艺术学校路口开展路检路查。13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渝DB8***的中型普通客车驶近检查岗点,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请出示你的行驶证、驾驶证”。
车辆停稳后,客车驾驶人向民警出示了相关证件。在检查中民警根据工作经验发现,该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有些蹊跷,颜色、字体大小、塑封等均有异常。
“你这个驾驶证是怎么回事儿?”面对民警的询问,客车司机支支吾吾地回答说驾驶证是自己买的,于是民警将驾驶人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经查,客车驾驶人姓杨(男,34岁), 据杨某某陈述,他从没有考取过驾驶证,所使用的假证是他在一次外出旅游的途中花钱买的,买来后一次也没有用过。
“那你为什么今天无证驾驶、还使用假证?”民警问。
杨某某说,其实之前一直是他聘请的驾驶员在开车。当时,驾驶员将车开到永佳路停下,临时去办点事情。驾驶员离开时,让杨某某在车上等他,但杨某某想在车上睡会儿觉,便在驾驶员离开后独自驾车打算寻找一个偏僻点的地方停车休息。结果,没开出多远,便被交巡警查获了。
杨某某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交巡警依法对其罚款6000元。此外,杨某某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依法依规考取驾照,勿抱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注意留意驾驶证的有效期,及时更换驾驶证,严格按照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同时,交巡警也将持续开展查处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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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原标题:持假证开车被当场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