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17 10:02:38 来源:三峡都市报
(万州)文综催字[2021]1号
重庆市万州区南浦水都游乐园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1年1月6日登报并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万州)文综罚字[2020]35号),要求你(单位)依法履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金钱给付的,请持原处罚决定书到重庆三峡银行缴纳罚款。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